《科创板日报》5 月 9 日讯(记者 吴旭光) ST 清越财务造假案现新进展。

5 月 8 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近日,证监会对 ST 清越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 清越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 1.73 亿元,对公司实控人高裕弟在内的 4 名责任人合计罚款 3300 万元,并采取 4-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公司披露的财务造假及监管处罚相关进展,ST 清越相关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正积极推进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阶段的各项相关工作。当前处于预先处罚阶段,公司将依法依规开展听证、陈述等相关工作,全力配合监管部门推进后续流程。

” 公司目前仍正常开展 PMOLED、电子纸、硅基 OLED ‌三大主营业务,今年以来生产运营平稳,订单情况保持正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信息披露工作暂无调整,未受相关事项明显影响。” 该公司人士补充说道。

▍造假细节曝光

监管调查显示,ST 清越财务造假贯穿 IPO 申报期及上市后,手段隐蔽且持续升级,主要通过少计减值、虚构销售、违规会计处理等方式虚增利润。

其一,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1 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1065.49 万元,占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2021 年度利润总额的 21.72%。

这表明,ST 清越在上市申报阶段提交的核心财务数据,造假占比已超过 20%。

其二,在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造假。2022 年,公司通过类似手段虚增利润总额 4540.21 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 104.58%;2023 年上半年,虚增利润 4753.60 万元,占当期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5.10%。上述合计虚增利润总额 10359.30 万元。

此外,ST 清越还存在未及时披露补缴 4441.99 万元出口退税款这一重大事项的违规行为。

针对 ST 清越 ” 欺诈发行、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 情节,证监会开出顶格罚单,合计拟罚款 2.06 亿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实施严厉市场禁入。

具体来看,证监会对 ST 清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73 亿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清越科技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 9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

其中,高裕弟全面负责清越科技经营管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芯片事项,未对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和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效监督,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上述四人分别采取 8 年、6 年、5 年、4 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晚间,ST 清越公告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行为,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

5 月 9 日,将面临确定的投资者索赔风险。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若该违法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 7539 户。

▍中介追责加码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案件中,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处罚力度加大,将第三方配合造假纳入处罚范围,并强化立体化追责。

证监会表示,已冻结清越科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目前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等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 ST 清越 2 月 4 日公告,公司遭冻结的 3 个证券账户合计冻结股份数量 163.13 万股;冻结的 7 个银行账户均为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含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合计冻结募集资金本金 1.34 亿元。公司其余银行账户未受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ST 清越当日收到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以及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5 月 9 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田轩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期一系列监管动作来看,财务造假惩防新格局正加速构建。后续需要继续完善财务造假全链条追责制度,明确造假各环节相关主体的责任认定标准,细化责任划分;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监管机构之间的数据实时互通、高效联动;扩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机构在造假行为中的连带赔偿责任;强化行刑衔接力度,细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刑事认定细则,提升刑事追责的精准度与威慑力,进而推动营造 ” 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 ” 的健康资本市场生态。

公开资料显示,ST 清越主营 PMOLED 显示器件、传感器等,2022 年 12 月登陆科创板,IPO 募资 8.24 亿元,上市后总股本达 45 亿股,公司实控人为高裕弟,间接持有公司 39.9377% 的股份,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

截至 2026 年一季度,ST 清越实现收入 1.40 亿元,归母净利润 -3245 万元。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加大了电子纸新客户的开发力度,但业务整体毛利率不达预期。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 5 月 8 日收盘,ST 清越报收 4.35 元 / 股,近半年时间股价下跌超三成,公司总市值 19.57 亿元。根据公司最新公告,ST 清越股票将于 5 月 11 日停牌一天,并于 5 月 12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 “ST 清越 ” 变更为 “*ST 清越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ST 清越并非个例。5 月 8 日晚间,A 股上市公司元道通信因连续财务造假,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约 2.39 亿元罚款,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再次表明监管层 ” 零容忍 ” 态度明确,常态化退市格局加速形成。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先行赔付、集体诉讼等机制完善,财务造假成本将持续高企,” 造假必严惩、退市不免责 ” 将成为市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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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诈发行面临退市 ST清越收证监会1.73亿元罚单 公司回应:正配合推进预先处罚阶段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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