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卓朗科技600225披露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投资者赔付进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同意调解的投资者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书》,并合计支付损失赔偿9,347.43万元。

前段时间,投资者索赔卓朗科技600225信披案,获得一审胜诉后,卓朗科技已将赔偿款项支付至相应账户。目前仍在时效内,建议其他受损股民及时关注,以免错失时效。

2024年12月26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卓朗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卓朗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卓朗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3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

二、卓朗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9年9月19日,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恒泰汇金以名下27台涡轮风扇发动机为天津农商行对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7.0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卓朗科技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在2019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600225,并且在2024年3月15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卓朗科技股份而产生差额损失的投资者,或可考虑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2025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交易所出具的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已于2025年3月6日摘牌。不过退市不影响受损股民依法索赔。

据公开资料,卓朗科技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卓朗科技600225赔付股民已逾9000万,其他受损股民目前仍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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