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600831)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索赔诉讼时效仅剩9个月

广电网络(60083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实质性突破,已有受损投资者成功拿到胜诉判决。目前,案件后续立案工作仍在持续推进,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千万别错过,及时行动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避免损失白白流失。

这起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维权案,核心源于广电网络2022年蓄意的财务造假行为,其造假手法之直白、虚增利润之惊人,被监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时间回溯到2023年12月26日,广电网络突发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这一消息瞬间引爆资本市场,2024年10月8日,调查尘埃落定,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彻底揭开了广电网络财务造假的真相。经监管部门查明,2022年,广电网络通过三个不符合收益确认条件的项目,违规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硬生生将亏损粉饰成盈利,虚增利润金额触目惊心。

具体造假细节堪称“明目张胆”,每一项都有明确的监管认定依据:

1.白水县雪亮工程:违规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虚增利润总额1186.2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9.99%,而确认收益的关键《补充协议》实则签订于2023年,2022年末并未支付约定款项,完全不符合收益确认条件;

2.合阳县立体防控项目:同样违规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虚增利润总额372.95万元,占比18.86%,其确认收益的前提的付款承诺并未兑现,收益确认缺乏合法依据;

3.社区警务e采通软件项目:子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后,未取得软件著作权便违规确认收益,综合减值因素后,虚增利润总额792.98万元,占比40.10%。

三项合计,广电网络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高达2352.16万元,占当年披露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18.95%!直到2024年4月16日,公司才姗姗来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更正后2022年业绩由盈转亏,赤裸裸的造假行为,让一众信任公司的投资者惨遭“割韭菜”。

造假必被查,违规必追责。伴随真相曝光,监管部门开出重磅罚单:广电网络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40万元;时任董事长王立强、副董事长韩普、财务总监胡晓莱等相关责任人,均被处以高额罚款,为这场造假闹剧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也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的决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索赔。此次部分投资者胜诉,不仅是自身权益的成功维护,更为后续维权的股民吃下“定心丸”,明确了索赔的可行性。

划重点!广电网络(600831)股民索赔条件: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广电网络股票,且在2023年12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依法提出索赔。

股市投资,遇到财务造假不必自认倒霉

成功案例:

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上海电气、宏图高科、跨境通、同洲电子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费。


广电网络(600831)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索赔诉讼时效仅剩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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