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龙宇股份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原告方:高卫等16名等龙宇股份投资者。
被告方:徐增增、刘策、刘振光、卢玉平、何晓云、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诉讼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至2024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龙宇股份股票(原证券代码:603003)。
失确认以及执行。
前期,上海金融法院示范判决出炉,一审判决退市龙宇因违规赔偿投资者损失。我们前期已提交多批次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至上海金融法院。
针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龙宇股份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现在公司账目上应该是属于现金流充足。
公司针对未披露违规资金占用问题被中小投资者诉讼,已计提预计负债。
一、龙宇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2025年11月6日,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对龙宇股份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4号),经查明,龙宇股份存在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年至2022年,龙宇股份出于做大收入规模或赚取资金收益等目%,虚增利润总额1,113.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02,421.3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6%,虚增利润总额951.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8%;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28,816.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2.95%,虚增利润总额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92%。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至2024年,徐某增安排将关联公司充当供应商、客户等角色,穿插在龙宇股份部分贸易业务中。龙宇股份对作为供应商的关联公司提前大比例或全额付款、对作为客户的关联公司给予较长回款账期。由此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
龙宇股份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4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8.82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19%、23.64%、26.53%。截至2025年9月初,相关方归还龙宇股份部分被占用资金。
龙宇股份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期间涉及的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2023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19%、23.64%。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龙宇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
此外,对龙宇股份的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基于《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二、关于索赔条件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认索赔条件。
2、所需材料:
股票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我们
专业方向:证券诉讼纠纷
85653161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处理,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方面的9)、金花股份(600080)、中安消(600654)、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长园集团(600525)、利源精制(002501)、宁波东力(002164)、粤传媒(002181)、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02354)、辉丰股份(002496)、新大洲(000571)、飞乐音响(600651)、天02259)、华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润数娱(0021化)、佳电股份(000922)、雅百特(002323)、超华科技(002288)、山东墨龙(002490)、慧球科技(6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