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网络,代码:600831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传来捷报,据公开信息显示,部分股民索赔一审胜诉。

曾代理股民告赢余家上市公司并获

案情回溯,2024年10月9日晚,广电网络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陕西证监局查明: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广电网络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01200210145176)】


广电网络股民一审胜诉 索赔时效只剩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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