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造假牵出信披违规!智云股份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维权窗口开启

近日,投资者诉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云股份,证券代码:30009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传来捷报,已有投资者斩获一审胜诉。该判决为后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权确立了重要参照,标志着该案维权进程迈入实质性阶段。

回溯监管追责历程,2025年3月17日,智云股份公告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坐实其信息披露违规事实。经查司发布更正公告,冲回虚假营业收入5973.45万元、利润总额2411.23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虚假记载并致投资者损失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次一审胜诉,印证了智云股份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间的因果关系,为批量维权提供了司法支撑。

目前明确的索赔条件为:凡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智云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

成功案例:

多,包括:安妮股份、柏堡龙、斯太尔、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上海电气、宏图高科、跨境通、同洲电子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


子公司造假牵出信披违规!智云股份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维权窗口开启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