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我市“四最”营商环境建设举措,助力民营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淮安市司法局开设“民营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百问百答”专栏。本专栏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点,以每周推出两问的系列形式,进行精准普法与专业提示。

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的核心文件,在《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以通过个性化条款设计实现灵活治理。以下是公司章程常见的自治情形及法律依据:

1.分红比例与出资比例分离,不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表决权行使方式,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知情权范围,允许在法定范围内细化知情权行使规则(如查阅会计账簿的频率)。

4.股权转让限制,对股权转让设定更严格条件(如优先购买权)。

5.解散事由扩展,允许章程增设解散条件(如“连续三年未达成经营目标”)。

法律风险防范:

1.不得违反禁止性条款。如对股东的知情权、股权转让限制等,法律既允许章程约定,但又不得作出禁止性约定。实际操作中如何约定,需要掌握平衡。

2.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有些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但若违反公序良俗则有可能被确认无效,如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离婚须放弃股权”,因侵犯婚姻自由被法院认定无效。

3.约定须明确清晰。尤其是在以下事项上要做到明确具体。如是否明确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的关系,是否明确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是否约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如对外担保、增资扩股),是否明确“重大投资”的金额标准,是否规定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是否约定股东退出的情形(如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同业竞争)。

章程对股权转让可以做出哪些约定?

答:公司章程可以限制但不得禁止转让股权,限制的措施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转让优先顺序。股东转让股权时,股权受让的优先顺序。如:可设置公司大股东作为第一优先受让人。

2.强制股权转让。某些情况下,无论股东是否同意,股权均须强制转让。如:股东作为公司员工离职的。

3.转让时间限制。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得转让股权。如: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

4.转让主体限制。对公司的董监高等主体作出限制,对其他股东无限制。

5.受让对象限制。受让对象只能是公司或股东。

法律风险防范:

公司章程设置的转让限制,如果实质影响了股东对股权的处分权也无效,如:章程约定股东转让股权需取得其他所有股东的同意或董事会同意等。2023年修订《公司法》已经删除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编辑|编校:乐居 审核|发布:胡加云


民营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百问百答⑨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章程对股权转让可以做出哪些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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