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公告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关于陈*华、阮*良等109名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显示:(1)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陈*华、阮*良等109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729003.27元;(2)方*林、李*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钟*鹏、郭*鹏分别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公司债务的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陈*华、阮*良等109位投资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8年4月3日(含)至2022年11月4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2年11月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此前,宜通世纪公告披露,童*伟、史*洲、钟*鹏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2025年前三季,宜通世纪实现营收16.94亿元,同比下降5.04%;归属净利润339.3万元,同比下降86.05%;基本每股收益0.0038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5.732万户,较上期(2025年6月30日)下降17.09%。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