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年1月19日开庭审理。
创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思美传媒29.99%的股份给四川旅投。其间,朱明虬、首创投资与四川旅投三方签署多份协议,但部分协议涉及业绩补偿事项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2月23日才进行补充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思美传媒还曾因“蹭热点”构成误导性陈述,被浙江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由此引发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目前,该系列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投资者索赔条件包括:(1)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并持有思美传媒股票;(2)在2019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符”(: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