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以墨
二股东被罚也可起诉
个月,相较于之前五粮液虚假陈述案,法官在诉讼时效截止日临近时才宣布受理案件,该案目前进展还算比较顺利。
股民为何起诉三木集团二股东?这还要从三木集团2014年5月24日公布的《关于股东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说起。公告称,2013年7月2日至10月29日期间,林传德通过其控制的“林传德”、“任某”和“林某”证券账户连续买入三木集团股票。2013年7月31日,林传德账户组合计持有三木集团股票占三木集团已发行股份的5.04%;2013年9月24日,合计持有股票占三木集团已发行股份的10.01%。林传德均未在以上事实发生后的法定期限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且未按规定暂停买卖该公司股票。
林传德违规披露信息,构成虚假陈述,最终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不仅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规披露信息会被行政处罚,二股东或
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3年8月3日至2014年4月15日之间买入三木集团股票,并在2014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三木集团股票的投资者可向三木集团二股东林传德发起索赔。目前,
三木集团或也存在虚假陈述
更有意思的是,不仅二股东违规披露信息被证监局行政处罚,上市公司三木集团本身也已经基本被定性存在虚假陈述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2014年7月11日,三木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8月9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重大债权转让协议未披露等被责令整改。根据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三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华永贸易发生大额关联采购和销售,相关交易金额分别达到 43,943.81 万元和 93,167.24 万元,分别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04% 和 75.79%。上述关联交易均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三木集团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该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
,并在2014年7月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也可以向三木集团发起索赔。”
调解空间,国内首例二股东被诉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最终结果如何也颇为值得关注。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