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上公开-鹰眼工作室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ST宏达)近日披露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因2022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有了新进展,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相关投资者诉讼案件228件,涉案总金额达2916.47万元。
投资者索赔案终审维持原判 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沪民终660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该判决,ST宏达需向投资者张、叶杰、赵*琴分别支付投资差额损失24.38万元、6.43万元、77.49万元,上述三笔赔偿合计108.30万元。同时,杨鑫需对公司上述付款义务在2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乐美彧在3%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上述诉讼源于2022年1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后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索赔。公司此前已多次披露该系列诉讼的进展情况。
累计涉案金额2916万元 208件案件尚未赔付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ST宏达累计收到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共计228件,涉案总金额2916.47万元。其中,已达成和解的案件20件,涉及金额.82万元,已实际赔付金额128.06万元;剩余208件案件尚未赔付,涉及金额2727.65万元。公司表示,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尚未判决案件的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其他未达重大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其他未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积极应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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