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002122)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提示: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4月2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汇洲智能披露的。

汇洲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行政预处罚:拟对汇洲智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分别处以1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罚款。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汇洲智能(002122)索赔:涉嫌两年年报存虚假记载收行政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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