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版权业务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互联网营销服务及商务信息用纸服务,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安妮股份当前拥有四个主要业务,包括数字版权服务、数字营销服务、商务信息纸品营销服务、彩票营销服务。公司历年获得的荣誉有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福建省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厦门市重点文化企业、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
2021年3月15日,安妮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
短短半个月,安妮股份于2021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 年 3 月 2 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能时代)、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画面)、深圳市鑫港源 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源)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微梦想)51%股权。2015 年 3 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 年 3 至 12 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 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 7 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 1065.9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876.22 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 31.89%。
目前安妮股份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并曾产生一定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满足条件的股民可以组织的索赔征集报名。
自安妮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来,连续两天涨停,有股民咨询股价涨跌不影响索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