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记者 李山 广州报道
一项6.75亿元重大合同实际履行进度仅6.74%却迟迟不披露,连续多期财报虚增利润超1.1亿元,ST东尼(维权)(603595)的信披违规案随着浙江证监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
<!–article_adlist[ ]article_adlist–>监管重拳:六名高管集体受罚
浙江证监局近日对ST东尼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信披违规的细节随之浮出水面。
处罚决定显示,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公司时任董事长沈新芳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以350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沈晓宇被处以170万元罚款。
此外,两名时任财务总监杨云、钟伟琴各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两名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罗斌斌分别被处以90万元和60万元罚款。
六名责任人罚款总额达870万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1570万元。
处罚公布同日,ST东尼即披露了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告显示,董事会于11月12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翁鑫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巨额违规:合同与利润双失实
ST东尼此次处罚主要涉及两项违法事实,金额规模令人咋舌。
2023年1月9日,ST东尼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高达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然而合同履行期间,东尼半导体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东尼半导体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已可以预见合同无法按期完成。对于这一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迟至2024年1月6日才发布进展公告。更为严重的是,ST东尼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通过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手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3877.59万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7227.79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1.1亿元。
股民索赔:维权窗口已开启
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ST东尼因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于2025年10月31日起正式“戴帽”,股票简称由“东尼电子”变更为“ST东尼”。随后,公司股价连续多个交易日跌停。
对于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迎来了依法维权的重要窗口期。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符合以下任一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于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