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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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已退市至三板的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公告》。该公告披露,因长江健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长江健康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资者,均有权向长江健康索赔相关投资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长江健康维权入口)

违法事实

江苏证监局经调查认定长江健康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长江健康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健康及其子公司经中间方银行账户划转和票据流转等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集团)体系,导致长江健康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1月至6月、2021年全年、2022年1月至6月、2022年全年、2023年1月至 6月,长江健康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50,737.12万元、279,764.40万元、,905.17万元、367,405.01万元、213,82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8.48%、60.73%、39.00%、79.01%、46.07%,长江健康未在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长江健康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3年12月26日,长江健康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机械 )以5亿元定期存单为吉林省汉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合实业)开具的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收款人为润发集团)提供担保。2024年6月26日,由于汉合实业资金不足,导致其无法兑付前述银票,长江机械作为担保人,其5亿元定期存单被用于兑付。该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2021年《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担保,长江健康未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长江健康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索赔相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江健康因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认定,凡在2021年1月16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长康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长江健康索赔相关投资损失。

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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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信披违规面临证监会的处罚,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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