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2月的信披违规曝光,到2024年8月的一审胜诉落地,万通发展(600246)证券虚假陈述案目前已进入尾声——该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6年2月16日。

2023年2月6日,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1.06亿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17%。针对该事项,相关股东已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相关文件,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

上交所分别于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发出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监管部门多次督促后,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此外,根据万通发展2023年2月17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以及2023年2月23日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万通控股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披露期间,于2023年2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0万股公司股份。

针对上述事项,受损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万通发展提起索赔诉讼。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金融法院已于2024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部分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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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股民索


万通发展虚假陈述案将于2026年2月届满 已有投资者诉讼请求获一审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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