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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10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5年9月9日收盘价为0.95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 2025年7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2025年9月9日收盘价为0.95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公司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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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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