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4 日,瑞贝卡股价报收于 3.16 元 / 股,换手率 1.94%。

值得关注的是,7 月 25 日,瑞贝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立案告知书 > 的公告》。

公告显示,瑞贝卡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22025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外,瑞贝卡同时接到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通知,因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立案。

月 28 日收盘时持有;或者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盘时持有瑞贝卡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接到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近期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将其原质押给刘萍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瑞贝卡控股持股数量是 3.22 亿股,持股比例为 28.4%,本次解质股份 9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9.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9%,解质时间是 2025 年 4 月 9 日。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22 亿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7.94%,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78%。

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0.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4%,对应融资余额 0.5 亿元;未来 1 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25 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9.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88%,对应融资余额 1.9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天眼查显示,瑞贝卡成立于 1999 年,系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位于河南省许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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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贝卡被立案后累计换手率35.47%,律师征集受损股民参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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