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团队提交的观典防务投资者索赔案件,上海金融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现在观典防务处罚正式落地,我们正在等待法院后续进一步审理推进。

2024年12月7日,观典防务公告,实控人累计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本息合计16,725.00万元,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归还。该进展对公司以及投资者索赔来说,均是重大利好。

一、观典防务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2024年7月8日,观典防务公告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号),经查明,观典防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观典防务2022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报告书》(以下简称《转板上市报告书》)和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观典防务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观典防务向关联方北京路路畅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路畅通)、北京亚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美)、北京鑫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致远)、北京岚琪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普洛特无人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高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北京世恒普惠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累计转出资金28,384.11万元,后转至路路畅通、昭阳文化、杜欣睿等关联方,或用于高明对外借款以及高明指定的其他用途,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观典防务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8月至12月发生额为1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2023年发生额为14,48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截至2024年12月6日,观典防务已收回上述被占用资金。观典防务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发生额分别为13,900万元、4,000万元、14,484.1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3.91%、3.77%、14.40%;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13,900万元、16,271.07万元、23,075.1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3.91%、15.33%、22.94%。

2、观典防务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观典防务为北京际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鑫致远、李军等法人和自然人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17,300万元,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其中,2022年6月至12月,观典防务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0%;2023年,观典防务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1%。截至2024年6月25日,观典防务上述担保事项已解除。观典防务于2022年5月披露的《转板上市报告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的对外担保事项22笔,累计担保金额为63,468.15万元。

(二)观典防务2024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

2024年4月,观典防务向昭阳文化转出资金14,064.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8%,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6日,观典防务已收回上述被占用资金。2024年2月至4月,观典防务向李军、李红光等自然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为1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1%,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6月25日,观典防务上述担保事项已解除。

(三)观典防务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8月至12月,观典防务通过北京银行华安支行账户向北京亚美、路路畅通等5家公司转账8笔,累计转出资金13,900万元。观典防务转出资金时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观典防务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13,9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13.37%。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索赔条件

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观典防务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提交

2、所需材料:

股票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我们

专业方向:证券诉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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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处理,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方面的民事诉讼。在上市600080)、中安消(600654)、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长园集团(600525)、利源精制(002501)、宁波东力(002164)、粤传媒(002)、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02354)、辉丰股份(002496)、新大洲(000571)、飞乐音响(600651)、天业股份(6008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润数娱(002113)、圣莱达(000922)、雅百特(002323)、超华科技(002288)、山东墨龙(002490)、慧球科技(6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


观典防务(688287)处罚落地,投资者索赔前期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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