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鸿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2024年7月31日,高鸿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中披露:“公司与常州实道公司21起诉讼,截止报告日涉案金额为8.92亿元,案件在进展过程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胜诉,可能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错报风险;若公司败诉,可能涉及偿还债务风险。”
2024月6月15日,公司因2023年业绩预告不准备,收到贵州监管局警示函。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40,000万元到-30,000万元。4月30日,你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5,587.67万元。经查,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修正后归母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基于《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二、关于索赔条件
4月29日期间买入高鸿股份,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2)暂定在2024年4月29日之前买入之高鸿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等待判决或调解后获赔,获赔后
2、所需材料:
股票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我们
专业方向:证券诉讼纠纷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处理,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方面的民事诉讼。在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投资者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执业以来,代理投资者起诉上百家上市公司并获得胜诉,涉0525)、利源精制(002501)、宁波东力(002164)、粤传媒(002)、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02354)(002742)、中安消(600654)、天翔环境(300362)、升达林业(002259)、华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润数娱(002113)、圣莱达(002473)、金亚科技(300028)、山西三维(山西路桥,000755)、武汉凡谷(002194)、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