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安妮股份于4月2日收到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认定安妮股份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处警告、罚款等。自此去年10月1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开始的调查完毕。

根据天眼查的信息公告,自3月16日安妮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今,其总市值由24.05亿涨至26.95亿,截止发文时,股价也由4.15涨至4.65,可见股价并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影响。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根据安妮股份公告的情况和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符合安妮股份索赔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进行维权索赔。


安妮股份被处罚,投资者索赔启动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