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7月2日,鑫磊股份[307]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钟仁志、钟佳妤、金丹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9号)。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5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钟仁志、总经理钟佳妤、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金丹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丹君,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在浙江鑫磊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8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温岭市鑫磊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1年10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温岭市鑫磊空压机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7年9月,就职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参与了鑫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全过程,拥有完整董秘岗IPO工作经验。鑫磊股份于2023年1月19日成功上市,按此时间计算,金丹君已积累2年零5个月上市公司董秘工作经验。鑫磊股份上市后未进行再融资活动,因此金丹君未拥有上市公司董秘岗再融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