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锦州港(600190)发布《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其中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共有26件投资者诉讼案,案件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161.50万元,案件一审阶段,其中2件已撤诉。在前期已有5件投资者起诉,涉案金额93.98万元,一审已开庭审理。
锦州港(600190)索赔案起源于公司在2024年11月2日公告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
索赔条件
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买入锦州港(600190)股票,且在2023年1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在2024年11月4日前买入锦州港(600190)股票,在2024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鹏博士(600804)、永安林业(000663)、中天能源(600856)、澄星股份(600078)、劲嘉股份(002191)、国华网安(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