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0145176)表示,我们已代理部分股民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案情回溯,2024年12月20日,凯因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凯因科技存在以下问题: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存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股民提交起诉材料定为准。
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