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海伦哲2016-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海伦哲连续四年虚增营业收入6.9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89亿元;二、海伦哲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海伦哲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海伦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杨娅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 ,并在2021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户主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
网上公开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