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5-27附件下载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22 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

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7 年 5 月 26

日上午 10:00,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出

席会议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

锐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鉴于董事陈向明先生在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方文韬基金的有限合

伙人“杭州樊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作为有限合伙人出

资;顾桂新先生任职的江苏宏宝工具有限公司系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且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方武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杭州旭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基于谨慎原则,董事陈向明先生、顾桂新先生在本次会议中回避表决,其他 6

名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等 9 家旅行社股权的

议案》

董事陈向明先生、顾桂新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的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

公司 51%股权以及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南京凤凰

假期旅游有限公司 51%股权、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杭州世茂旅

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河北非凡之

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51%股权。本次交易标的 9 家旅行社 51%股权的评估值为

21,585.12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总价格为 21,582.00 万元。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9家旅行社51%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

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等9家旅行社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长城影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