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上接B29版)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深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具有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次深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深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1、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30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1年。

2、 以上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 业务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外商业银行、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项。

2、 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 保理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等值30亿元人民币。

4、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 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深科技城一期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科技城一期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投资项目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经2017年9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9月19日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工业园内采用“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投资建设深科技城一期,原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32.36亿元。

现随着项目的开发推进,综合考虑项目设计调整优化、市场条件及已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经与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审计部门等多次沟通测算,公司计划对科技城一期建设项目追加投资人民币45,831万元,主要用于因应政府要求增加城市空间、地下停车面积、外立面及幕墙造型变化等相关费用,追加后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6.95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投资标的情况

深科技城一期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约为27.26万平方米(原计划建筑面积约为24.36万平方米,本次追加投资设计调整优化增加2.9万平方米),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6.95亿元(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2.36亿元,本次追加投资人民币45,831万元),计划2024年一季度完成竣工验收(原计划2021年完工,因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延期),该项目其他详细资料可参见公司2017-054号《关于深科技彩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建设投资的公告》。

3、 追加投资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项目开发不断推进,政策规范、设计定位、市场价格、竞争对手等影响投资的因素逐渐清晰,设计深度更加贴近实际,公司在综合考虑了物业使用要求、产品功能、项目效益、产品竞争力与资产价值提升、工程条件、查漏补缺、市场价格波动、市场预期等几大要素后决定追加投资额度。

(一)客观原因

1.设计变化造成无偿配套公共空间建筑面积增加、幕墙方案修改导致投资增加

本次实际产权面积无变化,但应政府要求增加无偿配套公共空间造成被动增加建筑面积,包含增加24小时地下通道因而相应增加地下室一层、地上增加公共连廊、走道、避难层等。

政府批准方案带来的外立面及幕墙均由简单外形变为复杂造型,导致幕墙标准提升及工程量增加、叠加设计新规范标准提高、玻璃等材料涨价等综合因素,造成幕墙成本增加。此外,地下室增加一层后,根据安全规范增加内支撑等措施,造成安全措施成本增加。

2.政府审批造成投资额增加

受政府审批及政策影响,红线外地铁连接通道开口费、地铁通道建设费用、一二期地下连接通道等造成配套工程费增加。

3.环保等造成投资额增加

受环保及弃土政策影响,土石方工程费用增加。

4.规范要求提高造成投资额增加

受设计规范要求提高影响,增加抗震支架、消防排烟防火包裹等若干项目。

5. 人工材料费造成投资额增加

(二)主观原因

根据竞品档次标准,如按批准设计及市场价格,原预算严重偏低,故增加公区精装修工程及泛光照明预算,交付标准A、B座增加电动窗帘安装、A座增加提供天花材料及灯盘风口。

本次投资额度调整有利于更好的完成深科技城一期项目,满足公司物业使用及发展需求。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4,556,073.90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9,190,522.54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365,551.36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2022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如下:

1、公司某存储产品业务因客户业务停顿,现有已完工产品无法正常交付且为客户采购的部分库存物料出现呆滞,需对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的发出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85,193.29元,对呆滞物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119,506.78元。

2、公司某医疗产品客户出货预期大幅度延迟,为客户采购的部分库存物料将于2023和2024年质量过期,需对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的库存物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628,014.84元,对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马来西亚的库存物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67,521.51元。

3、公司某医疗产品客户销售预测大幅度减少,将导致为客户采购的部分库存物料出现呆滞,需对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的库存物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40,866.52元,对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马来西亚的库存物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49,419.60元。

公司上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9,190,522.54元。

2、 2022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某存储产品业务受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客户业务停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应收账款15,365,551.36元人民币估计难以收回,需对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365,551.36元。

3、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85,917,055.43元。

公司将密切跟进上述业务动态,对存货的处理及应收账款的回收进行实时监控。公司将不断加强整体业务的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3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补助约16,795.19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政府补助虽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11,199.4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5,590.79万元计入 “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对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约为4,639.94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和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附注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深科技”或“本公司“:指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中国电子” :指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

“中电有限” :指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

“中电熊猫” :指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九天智能” :指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光电子” :指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振华新能源”:指中国振华集团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 电 港”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鹏程装备” :指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捷荣技术” :指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3年将与关联方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2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租赁类不超过4,051.43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单位拟签署《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此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2年11月,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与中电有限及其下属企业劳务类日常交易预计700万元。本次新增预计额度后,预计公司与中电有限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

注2:2023年2月,经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物业管理”相关表述,租赁类关联交易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统计。

注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均未经审计): 单 位:人民币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期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2023年度公司以签署协议、合同或订单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有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深科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3-04-21 2023-04-2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