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高升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高升控股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证监会决定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高升控股投资者索赔前期是在北京三中院立案,但因北京金融法院新成立,后期的高升控股索赔案或将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提醒投资者注意管辖问题。
2019年12月26日,高升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高升控股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证监会决定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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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投资者索赔前期是在北京三中院立案,但因北京金融法院新成立,后期的高升控股索赔案或将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提醒投资者注意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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