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股网悉,11月1日晚间ST北文发布公告披露,北京证监局披露了对北京文化(证券简称“ST北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立案调查结果。事涉《倩女幽魂》、《大宋宫词》,虚增2亿净利。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等1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罚款。拟决定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回顾本案,北京文化曾于2021年1月4日的两份公告中分别披露了证监局已对公司的信披违规进行立案调查,以及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8月27日晚间,北京文化曾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与本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致,而本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是证监局最终的处理结果。
10月28日晚间,ST北文发布前三季度报告称,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772.31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17亿元,亏损缩窄;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1114.02%;基本每股收益-0.0387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1633元。
由于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将可进行索赔登记。如果正式处罚下达,股股网提示,ST北文0008具体计算。最终赔偿额是由法院宣判决定赔偿比例的。与股股网合作的俞强团队介绍诉讼周期一般是立案后的一到两年。具体要看上市公司的情况及法院的办案进度。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范围,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式;但是,《若干规定》内容较为原则和抽象,并没有直接规定买入、卖出均价的计算方法。《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一)投资差额损失;(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新媒体等业务板块,因出品过《你好,李焕英》《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很多爆款电影而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