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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7-031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1 日、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 100%

股权、国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55%股权和中清环保有限公司 55%股权。

本次交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6)和 2016 年 12 月 28 日刊登的《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和相关公告以及公司定期报告。

二、进展情况

1、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资产的交割和工商变更等工作。

2、国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55%股权及中清环保有限公司 55%股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资产的交割等手续。目前,国丰新能源已经

投产的项目经过前期的设备调试,项目运行稳定,各种环保指标优于欧盟标准,达

到预期设计产能,营运状态良好,资金营收正常;中清环保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运行良好;另,公司日前收到了江苏省物价局的电价批复文件《省物价局关于丰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苏价工「2017」63 号)。公司近期将

继续相关工作。

三、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

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飞马国际: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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