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源于新疆浩源此前的信披违法违规事实。新疆浩源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2012年9月上市。2018年3月,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2018年11月,新疆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新疆浩源未按规定披露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构成《证券法》所述虚假陈述行为。新疆浩源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周举东被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冷新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吐尔洪·艾麦尔,财务总监张歌伟等10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处3-15万元罚款,总罚款万元。
具体来说,新疆浩源董事长、实控人周举东同为阿克苏盛威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友邦数贸由盛威实业全额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李平、股东陆红仅为名义股东。由此新疆浩源与友邦数贸构成关联关系。2017年6月7日至2018年2月2日,新疆浩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累计发生向友邦数贸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5.3亿元。新疆浩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重大交易事项,亦未在2017年中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调查期间,上述借款事项本息全部收回并做了补充披露。
对此,
2020年9月,深交所再对新疆浩源等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除了前述违规担保行为,ST浩源还被认定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至12月多次向股东盛威实业、众和投资及向实控人周举东控制的东悦房地产、西部蔚蓝等4公司转出资金累计5.37亿元,截至处分日尚有5.31亿元未归还。
这一次,新疆浩源及股东盛威实业、众和投资、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东悦房地产等8公司被公开谴责,周举东等8人被分别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处分,周举东再次被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公告披露,截信用减值损失31552.9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该公司上市多年来首度报亏。
受控股股东关联方占款未消除影响,新疆浩源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因受到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8年3月末,公司股东人数23322户,推断或有相当部分股民具备索赔资格。
二级市场上,自2015年6月高见21.42元(前复权)后,ST浩源股价即一路震荡下行,今年3月更创下3.33元的上市以来新低。4月28日,ST浩源收报3.86元,总市值16.31亿元,仅及历史高点的18%。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数20465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