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间,飞乐音响(600651)公告关于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虚假陈述索赔案的最新进展称,9月29日,上海市高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21)沪民终384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成为2021年度投资者索赔经典案例之一,这一批投资者领取赔偿款后续应该只是个程序问题,而其他尚未判决的案件,接下来法院也会按照同样的思路处理,对于部分考虑到飞乐音响清偿能力问题而起诉了被证监会处罚的董事的案件,法院近期应该也会陆续开庭审理。”
此前2021年5月12日,飞乐音响公告,法院判决飞乐音响向315位投资者赔付约1.23亿元,后飞乐音响提起上诉,并于2021年8月4日公告二审案号为(2021)沪民终384号。
更早之前的2019年11月2日晚间,飞乐音响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确认:“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有飞乐音响股票的投资者,符合前期生效胜诉判决的索赔条件,目前还可以发起索赔,要求违规主体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但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将错失索赔机会。
个批次的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同时还在推进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继续立案工作。
件的投资者必须“明示参与”的参加诉讼才可能获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