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2-16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5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关于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号),根据上述函件的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长城影视: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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