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个人信息保护侵权案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该公司承诺删除张某的个人信息,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000余元。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2021年

在多次报警及投诉未果后,张某无奈诉至相城法院。

  法院重新分配举证责任

当庭拨打已经不存在,该公司否认这些号码属于其销售人员,仅认可了其中个别号码。此外,张某当庭播放了保留的部分通话录音。

承办法官在综合双方证据及陈述后,考虑张某作为被侵权的个人,已经对侵权的事实初步举证。从举证能力看,张某作为普通人,不具备对该公司内部销售渠道及所收集信息的管理等的举证能力,因此重新分配了双方的举证责任。

  开发商当庭道歉,赔偿2000余元

最终,房地产公司同意与张某调解,当庭向张某赔礼道歉

法官介绍,个人信息作为公民隐私权的一部分,属于人格权保护范畴,自然人有独立人格,有权防范他人不当处理个人信息。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更是于2021年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法官表示,本案中房地产公司通过举办项目案名征集活动,获取张某的个人信息后,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信息用于其销售渠道的多个项目营销中,侵害了张某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对其造成损失。经过本案处理,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落到实处,也对房地产企业在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管理过程中的违法隐患敲响警钟。(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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