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函告,获悉宏宝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宏宝集团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宏宝集团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宏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79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宏宝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二、备查文件
1、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2018-056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长城集团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长城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3、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赵锐均、杨逸沙、陈志平、冯建新为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38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2,793,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其中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5,05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2%,长城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0,09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陈志平持有公司股份1,604,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陈志平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杨逸沙持有公司股份2,406,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杨逸沙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9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
二、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