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冯秀语 编 | 深海
4 月 19 日晚间,ST 榕泰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 广东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ST 榕泰存在两方面的违法事实。
一是 2021 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决定书显示,杨宝生系 ST 榕泰原实际控制人,同时实际控制揭阳市德旺塑胶有限公司等 8 家公司,上述 8 家公司构成 ST 榕泰的关联方。
2021 年,ST 榕泰与 8 家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4.3 亿元,其中,5.43 亿元用于归还杨宝生个人对外拆借款和其他个人债务、相关公司股权融资、银行贷款以及杨宝生经营的房地产业务等,8.87 亿元为杨宝生出于规避银行借贷监管、借新还旧、应对交易所问询和审计机构核查等目的,短期内从上市公司转入转出;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6355.87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51%,ST 榕泰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上述各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5.28 亿元、5.64 亿元和 3317.20 万元,总计 11.25 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 107.04%,ST 榕泰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17 号)” 关于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 ” 部分问题的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ST 榕泰知悉与河北银行等银行的诉讼情况并收到相关诉讼文书,涉案金额合计 5.6 亿元,但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情况,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才披露。
2022 年 4 月 15 日,知悉法院判决其向交通银行揭阳分行支付借款本金 6750 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等诉讼进展,但迟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才披露。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3 月 26 日期间,ST 榕泰知悉与农业银行揭阳分行等银行的诉讼情况并收到相关诉讼文书,涉案金额合计 6.09 亿元,但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情况,迟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才披露。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ST 榕泰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420 万元罚款;对郑创佳(时任 ST 榕泰财务总监、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另外,对杨宝生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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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ST 榕泰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7.04 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材料和互联网综合服务,于 2001 年 6 月份在上交所上市。
ST 榕泰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2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15 亿元至 -8.15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