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资本邦了解到,齐鲁云商(873433.NQ)发布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齐鲁云商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7月起参与其控股集团山东能源集团的资金归集业务,2021年度累计转入资金145,246,938.83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9.15%,2022年1至3月累计转入资金234,031,378.46元,占最近一-2-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1.79%。齐鲁云商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上述事项,后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2021年4月,齐鲁云商审议并披露了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实际执行过程中,向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超出预计金额48,391,885.68元,向关联方采购软件及技术服务超出预计金额20,852,468.92元,上述交易金额累计69,244,354.6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2.50%。齐鲁云商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上述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后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德龙、董事会秘书李喜庆、财务负责人肖丽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全国股转公司对齐鲁云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王德龙、李喜庆、肖丽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了解,齐鲁云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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