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安“重整”获批,利于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
中信国安(000839)投资者索赔迎来利好消息。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将设立新国安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转入新国安集团,新国安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是国安实业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制公司。
有利于投资者索赔。目前我们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后续等待法院进一步通知。
2009—2015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6月3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为完成当年10亿元销售目标,通过预售方式完成业绩,从中虚构货物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等资料虚增收入,在账面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底将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进行对冲核销。在2009—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达10.12亿元。
此外,中信国安通过两次股权转让将手中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同时确认了2015 年1月至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由于子公司此前虚增收入、少记财务费用,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790.09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可主张索赔条件
诉讼材料准备:
1证券开户营业部开户确认单和交易对账单;
2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仅供诉讼使用);
3起诉状等材料(会电子发送)。
(温馨提示:上述索赔条件及胜诉与否,最终以法院定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