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首例支持诉讼+示范案件
据裁判文书网公示信息,关于美丽生态证券虚假陈述案仅有1份民事裁定书(原告撤诉)。美丽生态示范案件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布《关于依法化解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的程序指引(试行)》后启动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首单示范案件。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一开始投服中心本着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着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的原则,深圳中院启动诉前调解,
在本案审理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化解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的程序指引(试行)》已经生效。日前已在深圳二次开庭审理,且该案当庭调解结案,投资者已于2021年1月7日收到赔付款项。该案的审理过程为,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合议庭行使释明权,促违法行为与原告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揭露日的认定、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被告各方的责任分担进行了激烈辩论。虽然本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结案,但庭审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充分调查辩论,有助于法院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客观上为其他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案情回顾
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及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披露框架协议等的最新进展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美丽生态未及时披露金沙湖项目终止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美丽生态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对子公司八达园林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
7月17日至2016年10月13日之间买入,且在2016年10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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