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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泽达(维权)(泽达易盛)股票索赔案最新进展,东兴证券涉嫌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投资者索赔主体扩大。(*ST泽达维权入口)
2023年4月1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11月19日,泽达易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4号)。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中国证监会已调查完毕并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东兴证券作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泽达易盛提供了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服务。其在泽达易盛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应当与泽达易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票,并在2022年5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1、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网上公开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案例)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