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5年3月16日晚间,华闻集团、东方集团、中青宝均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在2025年3月14日晚间,国旅联合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周末共有四家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从违规情况看,四家上市公司的违规均与财务相关。其中,华闻集团涉及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542,641,212.14元、824,804,.07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 25.20%、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3,875,480,343.50 元、4,844,256,749.59 元、6,530,267,411.95 元、823,740,728.14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 23.74%、29.57%、45.43%、

中青宝则涉及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国旅联合的违规为:国旅联合与业绩承诺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7-2019年三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90万元、4,150万元和5,40

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华闻集团、东方集团、中青宝、国旅联合拟被处罚,投资者可索赔,暂定: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华闻集团,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华闻集团的亏,且在2024年8月10日之后买或持有或还有中青宝的亏损投资者,或是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6日之间买入中青宝,且在2024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青宝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之间买入国旅联合,且在2023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国旅联合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了解参与索赔。

目前四家上市公司均是刚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就会下达。

附图:中青宝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截图


华闻集团、东方集团、中青宝、国旅联合索赔:拟被处罚 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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