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2022年01月04日至2023年04月24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3年04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号“发消息”进行索赔登记。
公司介绍
枢纽中心” 和 “商贸物流中心” 建设,积极布局全球化的供应链服务网络,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航空、国际公铁联运及海关监管仓等领域的业务,并不断筑牢业务根基,加强各业务领域融合衔接,实现各业务板块、各服务形态的无缝对接。公司还拥有三个已落地园区,是集仓储、运输、配送、商品交易展示、装卸搬运、流通加工、信息服务及各种增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园区。于2016年5月30日在深交所A股上市。
案情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事项及其发生日期:
公司的子公司霍尔果斯新时速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期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处以500元罚款。公司因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被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四分局处以1,000元罚款。公司再次因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被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五分局合计处以4,000元罚款。公司因园区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被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根据《消防法》处以5,000元罚款。
2023年04月28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顺股份”变更为“ST天顺”,股票复牌。
2023年05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说明控股股东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
2023年09月08日: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责任方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023年09月25日: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舟山天顺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重大事项,股票临时停牌。
2023年09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由于未与交易对方就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终止本次交易,股票自2023年9月27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09月28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2024年06月07日:新疆证监局对 ST 天顺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以下处罚: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王普宇给予警告,并处以435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晓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丁治平,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苏旭霞给予警告,并各处以90万元罚款。对时任运营总监、天汇物流董事长马新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投资者须知虚假陈述简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行为,如:1.该披露的信息不发布。2.该发布的信息不及时发布。3.发布虚假的、有误导性的信息,体现为虚增利润等。4.内幕交易。5.操纵市场。
2022年01月04日至2023年04月24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3年04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材料准备
对账单。联系券商或开户证券营业部,打印加盖印章的证券交易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证券至今)。
主体证件材料。账户信息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先
注意事项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会赔付损失。
纯风险代理。
索赔提示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未索赔丧失胜诉权。
关于我们
灼实法律咨询提供证券纠纷及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包括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纠纷、商业合同纠纷等。团队成员曾参与办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康得新财务造假案、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恒康医疗大股东操纵市场案、乐视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大智慧股东代位诉讼等大量证券类纠纷案件,曾为方正科技、神马股份、罗平锌电等案件向法院出具相关损失核定意见并被法院作为定案依据。办理的康美药业案被评为2021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主策大智慧案件被提名2023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2年证监团队擅长处理公司类纠纷,包括公司控制权争夺、业绩对赌纠纷、投资类纠纷等。对客户的深层次需求把握精准,结合客户实际处境、灵活设计争议解决方案,协助客户达到诉讼目标。
秉承“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对于客户交办的每一项事务,都做到尽心尽责,勤勉尽职,严格办案流程,注重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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