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据悉,部分投资者诉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棉股份/广州浪奇,证券代码:00052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 2024年6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至此部分投资者索赔获得终审胜诉。

(广州浪奇维权入口)

此前,2021年12月29日,广州浪奇公司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 经查明,广州浪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 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醒:

1、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2、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2.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2.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网上公开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纠纷、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投资者诉广州浪奇获终审胜诉,诉讼时效仅剩3个月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