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赔依据
浙江证监局查明,2024年4月18日晚,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和特斯拉组建eVTOL的公司,进展如何”的提问时,称“与合作方已共同组建项目团队,联动国内国外技术、运营、管理团队商讨商业计划、投资方案等……”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同时,存在误导性陈述。
2索赔条件
步判断万丰奥威的索赔条件为:
在2024年4月19日买入万丰奥威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我们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3索赔公司
截至今日我们还在征集以下证券虛假陈述诉讼案,如果您符合索赔条件,可以联系我们:
5 联系我们
特别提示:在上述各个环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