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有四家上市公司遭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分别是卓郎智能(600545)、荣联科技(002642)、棕榈股份(002431)以及中国重工(609),四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卓郎智能(600545)
卓郎智能(600545)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8 号)。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定期报 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公司处罚15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310万元。
根据卓郎智能(600545)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之间买入卓郎智能(600545)股票,并且并在2023年7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卓郎智能(600545)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准备材料报名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荣联科技(002642)
荣联科技(00264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4号)。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公司处罚5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75万元,并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荣联科技(002642)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7日收盘前买入东方时尚(603377)股票,并在2021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棕榈股份(002431)
棕榈股份(002431)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3]14号)。棕榈股份未对土地收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局责令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根据棕榈股份(002431)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1月28日之间买入棕榈股份(002431)股票,并在2022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中国重工(609)
中国重工(609)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5号),中国重工2018年、
根据中国重工(609)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中国重工(609)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