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ST慧辰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
其中,《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方面。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ST慧辰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16%。
2021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6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424.1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1721.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45%。
受2018年至2021年相关项目影响,*ST慧辰2022年多计坏账损失、商誉减值等,虚减利润10496.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9.84%。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慧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二、对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三、对赵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四、对徐景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五、对马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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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ST慧辰有天眼风险信息509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涉诉关系6条,开庭公告10条,立案信息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