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晚,南卫股份持股5.38%股东徐冬,因立案调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收到江苏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但是由于相关股份还是可以流动的,部分股东对比处罚和减持收益宁可铤而走险选择落袋为安。事实上,既然有立案调查后不得减持的规定,交易所层面是否可以冻结股份来防止违规减持呢?
值得关注的是,在资金占用暴雷公司因内控被否的背景下,控股股东同样急于套现转让控股权,在转让控制权给苏州丰瑞达失败后,2023年7月22日,实控人又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340万(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任卫国,转让价格为4.27元/股。当然随着7月29日的立案调查,实控人套现股权的方案暂时只能搁置。
在市场如此低迷的背景下,股东急于套现而且是在公司股价几年新低的背景下,无疑是打击投资者信心的行为。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实施,上市公司想要转让控股权跨界炒作概念无疑要经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双层监督。乌鸡变凤凰的故事预计以后很难上演,经超出系统风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