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中国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中国重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姚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中国重工于2008年3月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发起设立,2009年12月上市。该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产业链最完整的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上市公司,下属18家二级子公司,主要业务有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五大板块。

凡在2019.4.27-2023.7.12日期间前买入股票,且在 2023.7.13晚间收盘时卖出或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12月12日,中国重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更正相关年度,但未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业绩方面,中国重工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至2.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中国重工因年报存在错报,拟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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