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于6月21日向安妮股份发出监管函。2021年4月27日,安妮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子公司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存在虚构收入的情形,公司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追溯重述,其中调减营业收入10,659,647.92元,占重述后营业收入2.51%,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9,399.41元,占重述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74%。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安妮股份(股票简称:安妮股份,002235),于2021年3月16日发布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的公告。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等,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损失(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证监会查明:2015 年 3 月 2 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能时代)、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画面)、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源)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微梦想)51%股权。2015 年 3 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 年 3 至 12 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 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 7 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 1065.9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876.22 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 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