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序号名称代码 区间1风华高科0006362016.3.29-2018.8.7买入,且在2018.8.8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2中兵红箭000519凡是在2015.4.14—2017.8.1期间买入中兵红箭,且在2017.8.2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均可索赔3三维丝300056凡是在2016.2.29—2017.12.22期间买入三维丝,且在2017.12.24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4中毅达600610凡是在2016.4.14—2018.2.6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A股或B股,并在2018.2.7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9009065联建光电300269凡是在2015.4.1—2017.12.7买入联建光电(300269)股票,并且在2017.12.8之后仍然持有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发起诉讼索赔6中安消600654凡是在2014.6.11—2016.12.23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在2016.12.2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中安消受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7抚顺特钢600399在2011.4.14—2018.1.31之间买入抚顺特钢(600399)股票,并且在2018.1.3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8ST升达002259凡是在2017.7.18—2018.8.28期间买入ST 升达,且在2018.8.29之后卖出或持有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9济南高新600807凡是在2015.4.2—2018.5.3买入济南高新,并在2018.5.4之后之后卖出或持有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10欢瑞世纪000892凡是在2016.1.29—2017.7.17之前买入欢瑞世纪,并且在2017.7.18之后之后卖出或持有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11獐子岛凡在2017.3.21—2018.2.10期间买入獐子岛,并且在2018.2.11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12ST天马002122凡是在2016.12.3—2018.4.27(含当)期间买入ST天马股票,且在2018.4.28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造成亏损的投资者13亿阳信通6002892016.1.1—2017.12.7之间买入亿阳信通股票,并且在2017.12.8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4ST巴士0022017.4.29—2018.4.27之间买入并在2018.4.27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5康尼机电603111在2017.3.24—2018.08.23之前买入康尼机电(603111),并在2018.08.24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6宁波东力002164凡是在2016.12.13—2018.7.4之间买入宁波东力,并在2018.7.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7高升控股000971凡是在2017.3.16—2018.09.28之前买入高升控股,并在2018.09.29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8天翔环境3003622018.1.3-2018.10.11买入,且在2018.10.12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19浔兴股份在2018.10.26之前买入浔兴股份,并在2018.10.27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0香溢融通600830在2016.3.20—2019.1.11之间买入香溢融通(600830),且在2019.1.12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1新大洲000571凡是在2017.12.28—2019.1.11之间买入新大洲,并在2019.1.12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2辉丰股份0024962017.4.26-2018.4.19买入,且在2018.4.20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23美丽生态2015.7.17-2016.10.13买入,且在2016.10.14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24三圣股份0027422018.5.16-2019.3.29买入,且在2019.3.30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25海印股份0008612019.6.12-2019.6.13买入,且在2019.6.14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26欧浦智网0027112016.11.25-2019.2.26买入,且在2019.2.27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27ST东海洋凡是在2017.4.6—2019.5.6之前买入ST东海洋,并在2019.5.7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8中珠医疗600568凡是在2019.6.14之前买入中珠医疗,且在2019.6.1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9新纶科技002341凡是在2017.4.25—2019.6.25之前买入,且在2019.6.26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0ST围海002586凡是在2019.4.27之前买入ST围海,并在2019.4.28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1辅仁药业600781在2016.4.9—2019.7.24之前买入辅仁药业,并在2019.7.2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2博腾股份300363在2019.8.1之前买入博腾股份,且在2019.8.2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3天神娱乐002354在2016.6.15—2019.8.1前买入天神娱乐,并且2019.8.1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4科迪乳业002770凡是在2019.8.16之前买入科迪乳业,且在2019.8.17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5ST工新600701凡是在2017.5.16—2018.5.29期间买入ST工新,且在2018.5.30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6ST银亿0008912018.1.3—2019.4.30之前买入,并在2019.4.30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7蓝丰生化002513凡是在2016.8.23—2019.1.8之间购买蓝丰生化股票,且在2019.1.8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8金刚玻璃3000932019.1.24之前买入金刚玻璃股票,且在2019.1.2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9全新好0000072019.1.26之前买入,且在2019.1.27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40*ST仁智0026292018.4.27—2019.4.26之前买入,且在2019.4.27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41汇嘉时代603101在2018.7.31—2019.4.29期间买入汇嘉时代股票,并在2019.4.3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42ST天润002113暂定为2019.5.7之前买入ST天润股票,且在2019.5.8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43*ST东南002263在2017.4.27—2019.5.10上午收盘前买入*ST东南股票,并在2019.5.10下午开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44腾信股份3003922019.5.24之前买入腾信股份股票,且在2019.5.2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45ST聚力002247在2017.4.28—2019.4.29之前买入聚力文化股票,且在2019.4.30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46加加食品002650凡是在2017.3.7—2018.4.27期间买入加加食品,并且在2018.4.28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47藏格控股0004082018.4.28—2019.4.29之间买入藏格控股,并在2019.4.29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亏损投资者48飞乐音响600651在2017.7.13—2018.4.14买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且在2018.4.1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49ST中天6008562019.6.24之前买入ST中天股票,并在2019.6.25之后卖出或是持有ST中天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0*ST东网3003672017.4.22—2019.9.20之前买入*ST东网股票,并在2019.9.21之后卖出或是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1同洲电子在2016.4.29—2019.10.25期间买入同洲电子,并于2019.10.26之后卖出或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2航天通信6006772017.4.29—2019.10.14之间买入航天通信股票,且在2019.10.1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3林州重机002535在2018.4.3—2019.11.21之前买入林州重机,并于2019.11.22之后卖出或持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4ST华仪600290在2019.11.24(含当)之前买入ST华仪,并于2019.11.25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仪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5ST华鼎601113在2019.1.3—2019.12.26(含当)之前买入ST华鼎,并于2019.12.26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鼎造成亏损的投资者56亚太药业00237057永清环保30018758博腾股份300363凡是在2018.8.25—2019.4.30之间买入博腾股份(300363),且在2019.4.30之后卖出的亏损投资者59加加食品0026502017.3.7—2018.4.27间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7.4.27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60博瑞医药68816661泰和科技30080162雅本化学30026163延安必康002411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64中潜股份30052665豫金刚石30006466ST摩登00265667长城影视68ST浩源00270069中润资源00050670宜华生活60097871同济堂60009020272维维股份60030073天目药业60067174中信国安000839.5.18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75昊华能源601101在2015.2.11—2019.12.27买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并且在2019.12.27之后卖出的投资者76广东榕泰60058977万达信息300168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78金花股份60008079新潮能源60077720.6.1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80ST群兴00257581邦讯技术30031282ST德豪2018.12.12—2019.11.18之间买入ST德豪,且在2019.11.19之后卖出或持有ST德豪受损投资者83精伦电子60035584盛达资源000603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85八菱科技00259286红太阳00052587ST胜利00242688德威新材30032589ST联络002280投资者90国盛金控00267091锦龙股份000712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92宁波韵升60036693ST金正002470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94安妮股份00223595宁波精达6030882016.9.27-2019.8.21之间买入宁波精达(603088)并在2019.8.21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96艾格拉斯002619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97澄星股份600078凡是在在2012.3.29—2015.12.23之间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在2015.12.24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98ST冠福002102凡是在2017.8.22—2019.1.20之间购买ST冠福(002102),在2019.1.20之后尚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99广州浪奇0005232021.1.8之前买入广州浪奇并在2021.1.9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100嘉澳环保603822101长园集团6005252017.3.14—2018.12.24之间买入长园集团,2018.12.24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长园集团(600525)亏损投资者102天海防务3000082021.1.25之前买入天海防务并在2021.1.26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103柏堡龙002776在2021.1.29之前买入柏堡龙(002776),2021.1.29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柏堡龙(002776)亏损投资者104粤传媒0022013.10.28—2016.10.19之间买入粤传媒,且在2016.10.20之后卖出或持有粤传媒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05易见股份6000932021.5.14之前买入易见股份,且在2021.5.15之后卖出或持有易见股份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106广州榕泰600589出或持有广东榕泰的投资者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07每日互动300766108赢合科技3004572021.3.17之前买入赢合科技,且在2021.3.17之后卖出或持有赢合科技的亏损投资者109金龙机电3000322021.5.13之前买入金龙机电,且在2021.5.13之后卖出或持有金龙机电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110上海电气6017272021.7.5之前买入上海电气,且在2021.7.5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电气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2021.5.30之前买入上海电气,且在2021.5.30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电气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111文化长城300089在2017.4.11—2019.11.4之间买入文化长城,且在2019.11.4之后卖出或持有文化长城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12ST东网002175在2019.4.26—2019.8.7之间买入ST东网,且在2019.8.7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东网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13ST聚龙2021.7.13之前买入ST聚龙,且在2021.5.30之后卖出或持有ST聚龙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114ST新海2021.7.13之前买入ST新海,且在2021.5.30之后卖出或持有ST新海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115仁东控股0026472021.7.14之前买入仁东控股,且在2021.5.30之后卖出或持有仁东控股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116杭州高新300478于2021.7.30之前买入杭州高新,且在2021.7.31之后卖出或持有杭州高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17康得新0024502016.4.22—2019.1.22期间买入康得新股票,并且在2019.1.23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118ST凯乐6002602021.7.25前买入该股,且在之后继续持有或者卖出而亏损的投资者119星星科技300256于2021.8.20之前买入星星科技,且在2021.8.21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20神州长城000018在2018.10.18之前买入神州长城,并在2018.10.19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21北京文化0008022019.3.22—2021.1.3之间买入北京文化,且在2021.1.3之后卖出或持有北京文化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122银河生物000806凡是在2016.7.1—2019.1.24之前买入银河生物,并在2019.1.2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23天山生物300313在2017.11.14—2019.1.23之间买入天山生物,并在2019.1.24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24利源精制002501凡是在2016.2.2—2019.2.19之前买入利源精制,并在2019.2.19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25飞马国际002210凡是在2019.3.29之前买入飞马国际,并在2019.3.30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26尤夫股份002427在2016.11.1—2018.1.18之前买入尤夫股份,并在2018.1.19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127华谊嘉信300071在2013.12.3—2018.5.17之间买入华谊嘉信,2018.5.17之后卖出或持有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128深大通0000382021.9.6及之前买入深大通,且在2021.9.7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可索赔129东方金钰6000862017.4.18—2019.1.18买入东方金钰,且在2019.1.18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索赔ST德威300325四环生物0005182014.5.23—2019.1.8买入,并在2019.1.8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沙钢股份2021年11月3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11月3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投资者雪松发展0024852021年10月12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0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亏损投资者新研股份300159在2021年11月9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仍持有或者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未来股份600532在2016年8月18日—2018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宏达矿业华虹计通300330在2021年11月27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1年11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北特科技603009在2021年11月27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1年11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晋亿实业在2021年11月19日前买入,并在2021年1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奥瑞德600666在2016年8月26日-2018年6月1日间买入,且在2018年6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0中超控股002471上市后至2021年11月22日间买入,且在2021年11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1实达集团600734在2021年12月11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2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2中润资源000506在2016年7月11日-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且在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3江特电机002176在2018年10月31日-2019年1月31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以及在2021年12月1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12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4邦讯技术300312145天润数娱002113在2016年8月11日-2019年5月7日之间买入,且在2019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6广东明珠6003822017年3月9日- 2021年4月30之日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147新美星300509在2021年7月3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7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以及在2018年9月26日-2019年6月26日期间交易遭受损失的投资者148摩登大道002656在2018年4月10日-2019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9年4月26日-2019年9月23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9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49众应互联002464在2021年12月7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1年12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50中南文化002445在2018年8月27日之前买入,并且在 2018 年8 月 27 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51银鸽投资600069152神雾节能000820在2017年4月27日-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53暴风集团300431在2016年3月2日-2019年9月5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9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54鼎胜新材603876在2021年12月4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1年12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债券的投资者155步森股份002569在2017年10月27日-2018年6月5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7年9月7日-2019年8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8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腾邦国际300178在2021年12月2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1年12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57惠而浦600983在2016年4月22日-2017年7月27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58天夏智慧000662在2017年6月1日-2019年10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10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59凯迪生态000939在2016年4月29日-2019年5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5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160安通控股600179161华宇软件300271在2021年3月22日-2021年8月3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8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62北讯集团002359163神雾环保300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买入神雾环保(300)股票,且在2019年5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64齐翔腾达002408在2021年11月19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1月19日之后仍持有或者卖出股票的投资者165中公教育002607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2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66海越能源600387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67海航基础600515在2021年1月30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68海航投资000616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69供销大集000564在2021年1月30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70海航控股600221,
900945 在2021年1月30日之前买入(*ST海航,海控B股,600221、900945),且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一)索赔条件1、时间节点的认定(1)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信息披露方做出虚假陈述行为的日期。只有这个行为之后买入的股票才能纳入赔偿范围。这个时间节点一般会根据虚假陈述的事实向前推至信息披露方最早披露的相关信息的时间节点。实被揭露后是否立即引起了该只股票的剧烈震荡进行考量,需要一定的专业分析后设置合理的诉讼策略。(3)虚假陈述更正日:是指信息披露方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并按规定履行停牌手续之日。这个时间与虚假陈述揭露日的作用一样,主要用来证明这个时间节点后投资人出现了损失并起算损失金额。(4)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此日期主要用于判定损失计算的合理区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基准日主要按照下几个时间节点进行认定:①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一般就是股票换手率达到100%之日;②第①款时间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③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④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①项规定确定基准日。2、因果关系的认定(1)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2)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3)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3、投资损失的认定(1)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平均价格-卖出平均价格)*所持证券数量;按买卖不同情况分别计算:①全部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②全部在基准日以后卖出;③一部分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一部分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④一部分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以前卖出,一部分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⑤一部分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以前卖出,一部分在基准日以后卖出;⑥一部分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以前卖出,一部分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一部分在基准日以后卖出;⑦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多次买进卖出;⑧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至基准日及之前多次买进卖出的情况。(2)损失部分佣金和印花税(3)利息上述资金,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诉讼对象1、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无过错责任2、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过错推定责任3、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过错责任(三)索赔流程1、股民先准备以下基本材料:(1)营业部打印亏损股票所有买卖记录,加盖营业部公章;(2)营业部开户申请表,加盖营业部公章;(3)账户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股民办理合同、委托手续材料;4、等判决、申请执行,股民获赔。股民维权关心问题
问题一:是否被证监会处罚后的索赔都必然获得胜诉?答:当前的股民维权诉讼,如果没有被证监会处罚,是几乎(不绝对)在法院立不了案的,即使立案了,在没有证监会处罚的情况下,最终的结果也基本是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所以说,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是股民索赔胜诉的绝对保障,只是一份相对比较核心的证据与前提。因此并不是被证监会处罚后的索赔都必然胜诉。问题二:是否法院判决股民胜诉就必然获得赔偿?答:法院判决股民胜诉的,在被告主动履行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后大部分都获得了赔偿。但也有部分股民即使打赢了官司,最终因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极差、账上没有钱款等情况而拿不到赔偿款。问题三、从提交材料到获赔需要多少时间?答:目前获赔较快的案件可能是三个月左右,大部分案件,去除败诉部分,获赔到位都在一年以上,大多数案件都在两年到三年之间,甚至四五年获赔的案件也并不罕见。问题四、股民维权诉讼有什么费用?答:股民维权诉讼的相关费用如下:3、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由原告起诉时向法院缴纳,胜诉后该费用由被告负担,同赔偿款一并支付给原告。该费用全国统一标准,按照起诉金额收取,金额越大比例越低。 问题五:股民维权是否要亲自出庭?答字、提供证据材料等。问题六、我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是否可以提起索赔诉讼?答:外籍或港澳台人士与普通的股民维权诉讼的主要差别就是在起诉开始需要亲自到现场,或者通过使领馆等机构进行公证认证,否则法院可能不问题七:如果我不起诉,其他股民起诉获赔了我是否也同样可以获赔?答:在普通代表人诉讼情况下,还是需要登记参与诉讼。因为即使其他人起诉获赔了,而你没有起诉,那么你是无法获赔的;起诉了不一定获赔,不起诉通常来说一定不能获赔。问题八:为什么有的股票可以主动赔付,而我买的股票不能?答:在当前的索赔环境下,主动赔付并不是一个股民维权的常态,股民维权的常态就是需要自己去努力争取。大部分的证券欺诈案件都是没有主动赔付机制的,而且从当前的股民维权实践以及立法趋势来看,主动赔付的常态化还非常艰难。不能将偶然的主动赔付当作股民维权的常态。问题九:我最晚要在什么时候提起索赔诉讼?答:目前股民维权诉讼的时效三年,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受到证监会处罚起算,但个别判例也有从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起算的,有一定争议。因考虑到司法实践较为复杂,各地裁判标准也不统一,我们建议投资者尽早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答:因为国内目前的股民索赔立案需要有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前等待过程导致了立案时间无法确定,问题十一:为什么法律规定半年内结案的,股民维权的案子走了一两年了还没有开庭?答:目前大部分案件的推进都能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结案,但也有不少案件因为实务中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进入了无限期的拖延。答:甚至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股改,吸收合并、破产重整过程等,都不会影响投资者提起索赔。问题十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处罚,我们买了它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索赔吗?答:目前公募债券是可以根据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提起索赔的。买卖公募债券因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即使公募债券最终全部兑付,也不影响债券投资者索赔的推进,因为债券的兑付与因虚假陈述侵权提起的索赔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问题十四:除了起诉上市公司,能否将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证券中介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答:若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证券中介机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那么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相关主体没有被证监会处罚认定,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可能就会比较曲折,但也建议投资者积极尝试。问题十五:股民提起索赔要到哪个法院起诉?能否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答: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即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并非被告所在地的每个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要求必须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具备股民索赔诉讼的管辖权。问题十六:在股民索赔过程中是否要选择调解和和解?答:若和解方案跟预期诉请较为接近,则建议投资者积极考虑和解获赔,若差距较远,经过评估还是认为通过诉讼解决有较大把握,那么还是建议投资者选择判决结案。问题十七:现在证监会处罚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案例比较多,如果买卖过这些股票可以索赔吗?答:和操纵市场的情形中对于时间条件还是较为苛刻的,普通投资者往往存在很大误解。问题十八:为什么我的账面损失10万,但法院仅判决支持两万?答:只有损失跟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的部分,法院才会支持。所以虽然账面损失很多,但获赔支持少,主要看你有如下几个原因:(一)索赔案件往往存在基准日,在基准日确定之后继续下跌的损失,法院是不支持的,当然即使在基准日后股价上涨,也不影响投资者继续索赔,总之基准日后的股价涨跌与索赔案件没有任何关系。(二)个别法院在判决案件中可能会考虑扣除一些所谓的系统风险等要素,目前这个扣除标准比较混乱,没有明确的方法和具体操作指南,只能靠法官酌情扣除,这部分也导致了索赔要求和判决结果的差异。(三)索赔本身就跟账面损失没有太大直接关系,只能作为一个初步的参考,不管是索赔还是判决,都是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重新计算的,而且每个法院的算法经常差异很大,所以我们建议投资者不必过多关注账面损失,而是多关注经过计算得出的损失以及各个法院的计算方法,毕竟不同算法也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损失金额天壤之别。问题十九:股民提起索赔后如果知道案件进展?答:问题二十、股民诉讼的获赔概率大吗?答:任确回答。